一、學生幹事選拔辦法
選拔對象🍕:針對大學一年級入學新生
選拔時間:每年新生入學一個月內開展
選拔方式:新生自願報名🧑🦽➡️,由團委組織部組織開展。
二、學生幹事考核辦法
1.凡自願報名團委學生會社團聯合會幹事的學生需經團委組織部或各部部長面試,面試合格後由團委書記考核錄取👩🏼🏫🚦。
2.錄取後的學生幹事需參加團委安排的校內實踐活動一個月。
3.學生幹事實習期為一個學期🔔,即自該生滿學期一年後考核結束🤹🏽。
4.考核期間🈷️,學生幹事需要積極參與團委、學生會、社團聯合會的各項活動👩🏿🍼。由各部門對各幹事參與活動情況給予紀錄並考核👨🏿🏭🤵🏽♂️。
5.考核期滿後👩🏻🦲,按民主集中製原則,由團委學生處匯同各部的考核紀錄給予學生幹事評定,評定等級分為優秀與良好兩等🕋⚖️,評為優秀者將擔任團委🧜🏿、學生會🍏、社團聯合會工作,評定良好者繼續作為幹事參加各項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