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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臣2平台學生過失提醒製度實施辦法

時間:2008-02-20瀏覽🔉:1999作者:來源:摩臣2平台責任編輯:設置

為了進一步促進學生健康成長💎,針對民辦高校學生的實際情況🤜🏿,根據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整體要求🏏,為了填補學生嚴重違規行為與一般違紀之間管理真空💁🏿,進一步完善摩臣2的管理體製🩷,學員特建立學生過失提醒製度。學生過失提醒處分針對學生中存在的常見多發的較小的違紀行為所作出的處理手段,其違紀行為尚未達到《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五章五五十三條之規定的最低處分的一種補充處分形式。
一👌🏽、有以下違紀行為之一者給予過失提醒一次
1.嚴重影響課堂教學秩序1️⃣,經勸阻不聽者🧑‍🍳;
2.不服從老師或學校有關人員管理且態度惡劣者🎾;
3.曠課超過10課時,給予過失提醒一次;曠課超過15課時𓀙,給予第二次過失提醒🙇;
4.平斯測驗有作弊行為,但情節較輕者🤨;
5.在校園內喝酒或酗酒,但未造成後果者🫴;
6.在宿舍內違規使用電器🪮,經勸阻不聽,尚未造成後果者😽;
7.男女學生違規到彼此宿舍拜訪、留宿,未造成後果者🤵🏽‍♂️;
8.不按規定時間晚歸或也不歸宿,經教育不改者(晚歸二次以後,每晚歸一次發一次過失提醒);
9.在宿舍內打麻將或采取其他形式進行賭博者;
10.在校園內打架,但未造成後果者;
11.損壞公物🕦,金額在50元內者(同時賠償);
12.不按時熄燈🧜🏻‍♂️👴,影響他人休息👨🏿,經勸阻不聽者🩳;
13.在宿舍餵養小動物,經教育部改者;
14.上課使用手機,影響課堂紀律,經教育不改者🙍‍♀️;
15.在課堂上睡覺、吃零食、經教育無效者;
16.其他違紀現象☆👱🏽。
二🌡、過失提醒處分操作辦法
1.保衛處、宿管辦或班主任發現有以上情況的學生時💓,有權向違紀者本人發出《過失提醒處分決定書》®️。保衛處、宿管辦發出《過失提醒處分決定書》之前,通過《過失提醒聯系單》與班主任區的溝通聯系以後⛴,然後決定是否給予處理。
2.《過失提醒處分決定書》一式兩份👩🏽‍🦱。第一聯交違紀者本人🦍🕵🏻,第二聯有違紀者所在班級的班主任留存🍼。
3.《過失提醒處分決定書》發出後,由班主任在班內公開宣布,並告知家長。
4.過失提醒處分采取升級的方式,學生過失提醒累計三次,即自然升級為警告處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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