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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臣2平台勤工助學管理實施細則

時間:2008-02-20瀏覽🛍:1651作者:來源:摩臣2平台責任編輯:設置

為了加強摩臣2勤工助學活動🫲,使學生更好地接觸社會🎇、了解社會,使貧困學生有更多的經濟來源,增強學生的自立意識;為了保障摩臣2勤工助學活動健康順利地進行,根據《上海市高校勤工助學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摩臣2實際情況製定本細則👦🏽🚞。
第一條 學生處設學生勤工助學服務中心👩🏻‍🦼,對學生勤工助學實施管理。
第二條 學生勤工助學服務中心工作職責:
1.在摩臣2學生勤工助學領導小組領導下開展勤工助學工作。對校內勤工助學崗位的設定,用工要求,計酬標準等進行審核和批準,並建立相應的管理製度。對勤工助學活動和酬金發放等工作實施規範管理,對勤工助學活動中發現的問題調解處理。
2.積極開拓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建立院內勤工助學基地,為學生參加校內勤工助學活動創造良好的條件。
3.與校外單位聯系🫶🏽,在確保安全、不影響學生和沒有不良社會影響的前提下,組織學生參加院外勤工助學活動👳🏼。
4.開展必要的學生勤工助學崗位培訓。
第三條 勤工助學的參加對象
1.凡在摩臣2正式註冊的全日製專科生均有資格參加院組織的勤工助學活動💺👩。
2.學生應在學有余力的前提下,參加勤工助學活動,不能占用學習時間,每周參加勤工助學的工作時間🏊‍♂️,一般不超過8小時🎹。
3.凡所學課程有不及格者,一般不予安排參加勤工助學↘️。
第四條 學生勤工助學的選聘程序
1.本人申請
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後,公布當學年勤工助學固定崗位,學生到班主任處填寫“學生勤工助學申請表”⛲️,由班主任匯總篩選後到勤工助學服務中心辦理推薦登記手續。
2.各專業推薦
在同等條件下👩‍🔬,貧困學生優先,符合用工需要的,特長者優先,學習成績好的優先。
3.面試
勤工助學服務中心組織被推薦學生與用工單位面試,擬確定人選須經公示。
4.簽署協議
勤工助學服務中心與學生簽署《摩臣2平台勤工助學協議書》。
5.培訓上崗
勤工助學服務中心,協助用工單位對學生進行崗前培訓😺。
第五條 考核
用工單位對參加勤工助學的學生每月進行工作考核⛹🏼‍♂️,並將每月考勤表交勤工助學服務中心審核。
第六條 報酬發放
1.計酬標準
(1)固定崗位🤩:每小時的報酬不低於8元,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
(2)臨時崗位👸🏿:校內用工每天報酬👰🏻‍♂️,不低於30元~50元。校外用工每天報酬由協議方式解決。
2.報酬發放💙:
(1)固定崗位勤工助學的學生工資👷‍♂️,每月由摩臣2財務直接劃學生個人的銀行卡。
(2)臨時崗位勤工助學的學生工資,由勤工助學服務中心用現金發放。
第七條學生參加勤工助學活動🥀,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的規章製度和用工單位的規章製度🏄🏽🧍‍♂️;履行勤工助學活動有關協議的各項義務。必須在認真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學習任務,積極參加摩臣2組織的集體活動的情況下有余力參加勤工助學活動。
第八條 凡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予以辭退。
1.無故不參加崗位培訓者;
2.不聽從勤工助學接受單位安排者;
3.未經批準連次不到崗位🙂‍↕️;
4.在勤工助學期間💆‍♂️,考試不及格者;
5.在勤工助學期間,有違反校紀校規行為🧘🏼‍♀️,受到警告以上處分者;
6.隱瞞真實情況,向學校🚜🫷、用工單位提供虛假證明者。
第九條 本細則由摩臣2平台學生處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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